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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4-11-10      浏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会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 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灾害事故等。

1.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事件。包括学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4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5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1.3.6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省级以上各类统一考试及学校内部组织的期末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深层次调研,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 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要遵循责任管理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1.4.4 系统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5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4.6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资、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5 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和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小组

学校党委和行政是本校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有关机构和部门迅速依法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请示报告。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主任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组织修订和完善《山东财经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3 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各党总支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主要职责:认真做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调处,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工作早介入,问题早解决,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不参与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事情,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稳定,确保学校的各类设施稳固、设备安全运转,各类操作规范,卫生达标;主持处置本总支范围内出现的突发性事件,事件发生后本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做好人员安置、家属接待及事件调查、排查工作,协助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

2.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

2.4.1 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办、校办、保卫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外事动态控制组、善后处置组、宣传联络组。

办公室设在党办,校办、保卫处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事件发生、进展情况等信息,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小组关系;及时向学校主管机关报告有关信息。

现场处置组,保卫处牵头,学生处、研究生部、组织部、人事处、总务处及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控制现场事态,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现场指挥,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采取监控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外事动态控制组: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保卫处和事件涉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掌控外教、留学生及外籍来校人员的有关情况。

善后处置组:学生处牵头,组织部、工会、人事处、研究生部、财务处、教务处及事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调查事件起因,做好事件的善后与恢复工作。

宣传联络组:宣传部牵头,团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根据校领导小组意见进行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引导。保持与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络,控制报道的负面影响。

2.4.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办、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外事动态控制组、善后处理组、宣传联络组。

办公室设在校办,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部、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事件发生、进展情况等信息,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小组关系;及时向学校主管机关报告有关信息。

现场处置组:保卫处牵头,学生处、研究生部、总务处、饮食服务中心、基建处负责人及事故涉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保卫处会同学生处、研究生部及事故涉及单位负责人控制现场事态,疏导现场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开展自救,同时组织开展物资抢救。总务处负责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煤气管道等易引起连锁反应的源头。建筑物垮塌类事故,基建处有关人员应现场协助进行救助。

医疗救护组:由总务处牵头,事故涉及部门参加。主要任务:组织急救队伍,开展现场医疗和抢救工作。根据情况联系120及时护送危重病人就医,请求其他医疗机构救援。

后勤保障组:资产处牵头,总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平时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维护及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和管线的检查、维护。事故发生时,保障生活所需基本物品,保障道路畅通,做好电路控制、水源保障等。

外事动态控制组: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保卫处有关人员参与。主要任务:掌控外教、留学生及外籍来校人员的有关情况,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处理有关事务。

善后处理组:学生处牵头,研究生部、人事处、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基建处、财务处、工会及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工作的处理。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宣传联络组:宣传部牵头,团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根据校领导小组意见进行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引导。保持与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络,控制报道的负面影响。

2.4.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办、总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疫情预防组、防治救护组、善后处置组。

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校办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疫情信息和预防救治进展、需求情况等,收集整理疫情信息,提出防治建议,协调各组开展预防救治工作。

疫情预防组,由总务处牵头,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处、研究生部、保卫处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针对发生的疫情,广泛开展疫情及其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发动全校教职员工,形成个人、基层单位、学校共同参与的严密监控网;储备消毒药物,做好消毒工作。如果是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查找中毒原因,并及时有效的加以控制,协助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做好食品及饮用水的检测检疫。

防护救治组,由总务处牵头,学生处、研究生部、保卫处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组织对易感人群进行监测,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救治措施,对疑似病人隔离观察,组织就诊和转诊;根据疫情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发出预警信息,对突发疫情进行医疗救治。对于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紧急救护,并向相关医疗单位求助。

善后处置组,由学生处牵头,研究生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饮食服务中心涉及单位参与。主要任务:妥善安置被感染人员及其家属,独立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外事动态控制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保卫处有关人员参与。主要任务:掌控外教、留学生及外籍来校人员的有关情况,协助处理有关事务。

宣传联络组,由宣传部牵头,团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根据校领导小组意见进行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引导。保持与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络,控制报道的负面影响。

2.4.4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办、总务处负责人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抢险救护组、善后处置组。

办公室设在校办,总务处、保卫处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负责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和救援进展、需求情况等,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小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

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牵头,校办、学生处、研究生部、团委、人事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依据事故情况,维护秩序,组织避灾疏散。

抢险救护组,由学生处牵头,总务处、基建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灾、自救、互救工作,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以校医院为主,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工程、财产抢救以总务处、基建处为主,协助相关部门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电力设施等。饮食服务中心、总务处保障学校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向有关部门寻求救助。

善后处置组,由资产处牵头,学生处、研究生部、总务处、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工会等相关部门参与。主要任务: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师生员工的转移和安置,维护学校治安,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外事动态控制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保卫处有关人员参与。主要任务:掌控外教、留学生及外籍来校人员的有关情况,协助处理救助事务。

宣传联络组,由宣传部牵头。主要任务:根据校领导小组意见进行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引导。保持与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络,控制报道的负面影响。

2.5.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网络信息中心、党办、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设在党办,校办、宣传部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对校园网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维护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转,监控网上信息。建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潜在问题,下达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事故处置组,有网络信息中心牵头,党办、校办、宣传部、保卫处及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参与。主要任务: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有效防止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事件,遇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善后处置组,由党办牵头,网络信息中心、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做好网络运行的恢复工作。调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6.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事故处置组、善后处理组。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主要任务:平时做好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发生事故,迅速给校领导小组汇报,确定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决策,协调各小组行动。

事故处置组,本专科生考试及其他教务处组织的相关考试由教务处牵头,研究生考试由研究生部牵头,网络信息中心、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主要任务:判断事件性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全国性统一考试发生试题泄密事件,要及时上报教育厅或其他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做出处理。校内期末考试发生试题泄密事件,教务处或研究生部要做好启用副题考试的准备,网络信息中心要严密监视网页,防止试题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学生处、团委会同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出现不冷静事件。

善后处理组,由校办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部)、保卫处、学生处、监察处、人事处、纪委参加。主要任务:调查试题泄密原因,追查责任人责任。必要时,要到公安机关报案。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通畅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监测和信息采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 信息报告

3.1.1信息报告原则

3.1.1.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3.1.1.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1.1.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3.1.1.4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必要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及济南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1.2信息报送机制

3.1.2.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相应工作组办公室。其他时间,电话报告党办。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有关处室或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3.1.2.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责任部门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根据领导意见,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或济南市政府有关部门。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3.1.3.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3.1.3.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及事发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3.1.3.3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3.1.3.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3.1.3.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信息发布、接受新闻采访需经校领导批准,由宣传部归口管理。

4 监督管理

4.1 预案演练

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跨部门的应对突发事件演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预案演练应从实战出发,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检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现场处置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评价应急准备状态。

4.2 宣传和培训

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有关部门要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4.3 监督与检查

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5 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 物资保障

学校和各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用性,确保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保证人员吃、住、穿、医、救助等基本生存条件。

为应对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可以征用各单位和个人资产,被征用的资产在使用完毕后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返还。资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5.3 资金保障

学校应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应对学校内部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

5.4 人员保障

学校建立由党办、校办、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团委、饮食服务中心、总务处有关人员组成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各单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有相应的人员保障。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要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报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6.2 责任与奖惩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 预案启动标准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6.4 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附件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附件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附件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附件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附件6: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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