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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高立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8      浏览:

政任〔2017〕15号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高立明为人事处处长;

宫淑瑰为东方学院院长。

免去:

杨景波人事处处长职务;

高立明东方学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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