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学校概况 
 章程与规章制度 
 招生考试 
 财务、资产及收费 
 人事师资 
 教学质量 
 学生管理与服务 
 学风建设 
 学位与学科 
 对外合作与交流 
 重点领域 
 其他 
 

山东财经大学关于成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

各教学单位(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为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现将申诉委员会成员组成公布如下:

 :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校法律事务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校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




山东财经大学

20241012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