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提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财经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实验室内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因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因素而引发的火灾、电气设备类安全事故、漏水浸水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类安全事故。
火灾类事故。包括:实验室内电源忘记切断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的火灾;实验室内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的火灾;实验室内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的火灾;实验楼内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的火灾等。
电气设备安全事故。包括实验室设施设备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等引起的漏电触电事故;参与实验者违反操作规程,私接、乱接电线,造成漏电触电等事故;实验室受潮、漏水等引起的漏电触电事故。
漏水浸水事故。包括由于消防管道损坏、暖气管道损坏、水管爆裂等造成的实验室漏水、浸水事故。
其他突发事件类安全事故。包括:由于地震、洪水、空袭、爆炸等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实验教学楼出现倒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不可预知预测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等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快速安全有序地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校重大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后,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尽可能减轻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应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自救,防止事故升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坚持实验室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学校党委和行政是本校范围内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处、科研处和各学院实验室管理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实验室安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救助、联系、协调等工作;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事项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根据实验室调整、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有自管实验室学院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小组具体成员由学院确定。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应对自己所辖实验室负总责,负责落实应对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根据情况分析制定工作方案;要熟悉实验楼安全疏散流程,安排、审查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并实施;要熟悉防范措施,掌握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安排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
实验室内突发火灾事故,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具体操作如下:
1.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及时、迅速向实验室负责人、学校及所在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派出人员到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和人员,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2.同时,实验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现场展开工作。扑救火灾要先救人后救物,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如火情较小,根据火灾类型,可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实验室内火灾类型主要有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和带电电气设备火灾。扑救固体可燃材料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消除火灾后的各种影响环境的应急措施。消除火灾后应立即打扫现场,将残留物及碳灰清理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处。
(二)实验室电气设备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座椅板凳,木材等绝缘体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立即就近将其转移至干燥通风的场所实施现场救护,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现场救护: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立即报告事故信息,指挥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制止人员围观等。
4.做好漏电源周边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进入漏电区域,全面查找漏电源,防止漏电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实验室漏水浸水事故应急处置
实验室发生漏水、浸水事故,若情况较轻,应立即关闭水阀。若出现大面积积水或水管爆裂喷水时,首先应切断电源,指挥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再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清理现场,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突发事件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当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或实验教学楼出现倒塌事故时,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指导老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疏散,抢救现场人员或进行人员抢险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善后工作。
五、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疏散程序
应遵循先学生后教职员工,最后救助人员的顺序,先安排事故威胁严重及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尽力救助更多人员。疏导人员应佩戴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一)引导疏散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在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到达现场后,要用镇定的语气呼喊,劝说人们消除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使大家能够积极配合,有条件的应用扩音设备,将命令、疏散情况进行广播。广播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部位及情况,需疏散人员的区域,指明比较安全的区域、方向和标志,指示疏散的路线和方向,指挥人员按照疏散路线有条不紊地进行疏散。
(二)强行疏导、疏散
如果事故现场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在疏散通道拐弯岔道等容易走错方向的地方,应设疏导人员,提示疏散方向,防止误入死胡同或进入危险区域。
(三)制止脱险者重返事故现场
对疏散出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防止脱险人员对财产和未撤离危险区的亲人生命担心而重新返回事故现场,必要时,在进入危险区域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四)被困人员的疏散
有关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疏导人员若知晓内部有人员未疏散出来,要迅速报告介绍被困人员的方位、数量以及救人的路线。
六、事故调查与处理
(一)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对事故进行调查。
(二) 接受学校或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分清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情况。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三)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意见。提出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责任事故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积极做好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七、附 则
(一)应急电话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安全管理处、圣井校区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531-821911110(舜耕校区)、0531-88583110(燕山校区)、0531-67808110(圣井校区)
(二)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