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4号)精神和《山东财经大学第三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政人〔2022〕9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2年6月30日,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
二、评聘方式
分为直接认定和申报评聘两种类型。
三、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
3.事业单位在职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近5年内获得)可以直接认定、聘用至专技二级岗:
1.国家、省科技最高奖获得者;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技进步一等奖(均为个人排名前三位)获得者,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均为个人排名前二位)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位);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具体可咨询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7.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含分委员会);
8.在所从事专业学科领域任国内一级学会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及以上;
9.入选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人选;
10.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获得者;
11.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
12.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以上人员超过管理期的可申报评聘专技二级岗。
(三)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一个聘期(一般不短于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评聘专技二级岗。专业水平业内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现聘岗位、聘期限制:
1.人才工程类
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②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③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④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⑤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⑥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⑦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⑧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⑨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⑩“国医大师”或“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称号获得者;
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类);
⑫泰山学者工程其他类别入选专家;
⑬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⑭齐鲁文化名家工程入选者。
2.成果奖励类
①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均为个人排名第一位),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②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个人排名第一位);
③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二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④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⑤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⑥文化表演奖、梅花表演奖、中国美术奖金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文化艺术领域国家级评奖个人奖最高奖获得者;
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位);
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⑨已聘在国家级教练岗位,所训练或培训两年以上的我省运动员输送到国家队或国家集训队后一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员:(1)奥运会冠军;(2)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三名。
3.科研项目类
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位)。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位)。
4.国内外同行业公认、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与条款(三)推荐人选具有同层次能力水平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经行业或主管部门评议,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表》(附件1)、《二级教授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附件2)、《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成果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聘。
(四)公示。
(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1.《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表》(附件1)1份。
2.《二级教授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
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附件2)1份。
4.《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4)1份。
(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获奖证书复印件;
(2)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3)SCI、EI、ISTP收录证明等。
申报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三)材料报送时间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7月5日下午16:00前报送燕山校区办公楼41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山东财经大学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