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发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规范>等12项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的公告》(鲁学助〔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就业指导处、合作发展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各教学院部相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2024年5月15日
公文编号:政学〔2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