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工委字〔2025〕3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实现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新篇章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突出重点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学校党委要结合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明确学习要求。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好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党员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同志《论教育》等重要著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化党的创新理论解读阐释。用好中央组织部推出的优质课件和读本,充分发挥山东省高校党建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作用,组织理论研究、集体攻关,开发一批具有山东财大特色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教学案例,建立较为完备的党的创新理论课程体系,引导党员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结合“一院一品”建设,开发打造现场教学点、精品教学路线,引导党员更加生动直观地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伟力。深化“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广泛组织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演展示,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以上率下、以身示范,结合党员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用好主流媒体和“灯塔-党建在线”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生动鲜活的理论宣传教育。
(三)完善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用好红色资源,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广大党员持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注重理论学用转化,围绕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党务工作先锋”创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担当尽责。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激励党员见贤思齐、拼搏奋进。
二、坚持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党员专题培训
(四)分类明确培训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以举办培训班为基本形式,分级分类对党员干部、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开展有组织的专题培训,学校党委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组织员的培训,基层党委负责普通党员的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在学校职能部门,重点围绕建设让党委放心、让师生满意的模范岗位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五)注重系统联动贯通。逐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备案管理,有计划、分层次推进党员专题培训。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好领导干部培训,每年举办1期中层干部读书班;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者、党务工作者培训,确保每年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组织员全部参加学校党委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学校党委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探索推行党员全员进党校制度,2028年底前,将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由学校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六)精准分级分类施训。突出政治引领性和分类指导性,针对高等教育行业实际,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开展学习,注重实战实训和专业化能力培训。在职能部门,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提高绩效、促进事业发展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在教学单位,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通过科学精准培训,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建功立业。
三、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七)丰富拓展党员教育培训载体形式。认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用好党员教育现场教学基地,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推广实施“小剧场教学”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案例培训,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用好“最美教师”中的优秀党员案例开展典型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用好《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发挥学校党建平台作用,用好各市各高校现有资源,精准推送党员教育内容。
(八)完善党员基本培训制度机制。坚持党员自学、集体学习、集中培训相结合,完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落实学校党委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运用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用好“灯塔大课堂”等载体平台,让优质课程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与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习实效。结合实际落实好党员基本培训任务要求,探索开展集中大课,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带动提升培训实效。
(九)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深化“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应用,优化党员培训管理系统,建立党员学习培训电子档案,构建党员教育培训全链条管理机制;搭建学校自主的教学资源信息库,汇聚管理各级阵地、课程、师资等资源,用好省级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党员网络学院使用,组织党员特别是难以参加线下培训的党员上网学习和补训。注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党员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精准性。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规范网络学习行为,提高学网用网能力,在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信息化平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等制度,确保安全可控。
(十)严格落实学时要求。《实施方案》落实期内,党员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其中参加专题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2天或16学时。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到2026年6月,上述学时指标原则上累计完成50%以上。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执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档案,依托山东e支部完善党员学习电子档案。
四、强化阵地建设,切实保障党员教育培训需求
(十一)不断强化党校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建强学校党校主阵地,将党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指导基层党委完善分党校设置,发挥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中心等在党员日常教育中的作用,配强配齐党校领导班子,配备工作人员,努力把党校、分党校建设成为干部教育中心、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中心、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心。
(十二)优化内容资源供给。发挥省级重点马院作用,开展党员教育教材、党员教育电视片、微视频、微党课观摩评比交流活动,每年评选一批精品党课、“我和我的支部”优秀作品等。开展党员教育名师培养遴选工作,培养遴选一批“山东省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名师”。鼓励党员制作原创性党员教育音频、视频、图文等课件作品。
(十三)培育优秀师资队伍。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师资管理制度,注重从基层党组织书记、榜样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党员等群体中发掘培养一批实践教学师资。落实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选聘部分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专家学者担任党员教育讲师。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队伍,发挥各级各类宣讲队伍作用,深入一线为基层党员授课。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教育培训任务落地见效
(十四)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主体责任,院(系)级党组织直接责任,党支部具体组织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牵头专题研究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健全党员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激励约束和述学导学督学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培训纪律,不断改进学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十五)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和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等要求,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用足用好留存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掌握基层党员教师、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
(十六)严格跟踪问效。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党委要结合实际抓好《2024—202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